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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关键学科领域教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教育硕士(简称「国优计划」教育硕士)旨在满足有志于在内地发展教育事业的专业发展需求,为学生提供区域内各种教育环境中的最新科学教育研究、理论和实践基础。课程获纳入为内地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名单。毕业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可于内地享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

根据香港《教育条例》, 任何人士必须持有香港教学资格(例如本港的教师证书或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证书),并附合其他指定条件方可申请註册为检定教员。本硕士课程并不等同教师证书或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证书课程,毕业生在完成课程后并不能直接取得香港教学资格。

学员须于学院安排的内地学校完成两次为期四周的教学实习,实习预计于第一及第二学年的五至六月进行。

课程结构

(1) 修课要求

学员须按照课程要求完成50学分,方可毕业。

(i)
必修科目
(A) 从下列关键科目选修1科 (3学分):
MAED6161, PEDU6117

(B) 选修4科 (12学分):
PEDU6051, 6124, 6209, 6516

(C) 选修2科教育研究法 (3学分):
PEDU6401, 6402
18学分
(ii)
选修科目
从下列科目选修2科:
PEDU6011, 6053, 6126, 6127, 6206, 6513, 6514
6学分
(iii)
香港中文大学 (深圳) 科目
(A) 必修科目 (3学分)
DDA5001

(B) 关键学科领域 (12学分)
学员须从三个关键学科领域,包括应用数学、物理和化学中选一项领域学习,共修4门指定科目
15学分
(iv)
教学实习 (与香港中文大学 (深圳) 合作)
学员必须完成合共8週的实习 (PEDU6463 教学实习)
8学分
(v)
毕业专题研究
学员必须于最后一个学期内完成 PEDU6462 毕业专题研究
3学分
(2) 其他要求

(a) 学员的累积平均积点必须不少于2.0,方可毕业。

(b) 学员每个学期必须达到研究院的评审要求。根据学则13.0中“成绩低劣及退学”,研究生于上一学期的累积平均绩点少于 2.0,该生次学期将被列为试读生。详情请参阅研究院网页:https://www.gs.cuhk.edu.hk/ 

 

备註: 科目的授课语言主要为英语。授课语言将取决于师资安排。课程保留个别课堂授课语言之最终决定权。同学请于选科系统仔细查阅个别学科的授课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