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本院於1997年開辦全港首個教育博士學位課程,首屆學員於2001年畢業。課程自開辦以來,吸引了多個界別的人士報讀,包括中小學及大專院校的資深專業工作者、政府官員及從事社會服務工作的人士等。
教育博士學位課程兼重修課與研究,提供多類科目選擇,並要求學員在導師指導下進行論文研究,旨在讓學員對專研範圍有深入的認識,鼓勵學員以創新方法進行教育探究,並培養學員對解決教育問題的洞察力。
此外,本課程冀能令教育專業人士對專研範圍有更堅實的理論和實踐基礎,並在此基礎上有效面對教育改革的挑戰。
專研範圍
學員可從以下三個專研範圍中選取其一:
本專研範圍為有志於從事課程與教學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及專業人員而設計,旨在引導學員從不同角度理解課程與教學的設計、實施與評鑑議題,探尋有效課程發展策略的理論基礎,並且對影響學校課程與教學的社會及個體因素展開系統探究。本專研範圍重視理論與實踐的聯繫,強調將縝密的理論探討建基於穩固的學校實踐及紮實的研究數據。本專研範圍主要包括以下範疇:課程發展、教學設計、課程變革與實施、課程評鑑、學習評估、學科課程與教學。
必修科目:
- 教學:理論、設計、研究與應用
- 課程組織
- 課程探究:範式
教育事業正面對前所未見的轉變及衝擊,這將為教育政策、管治、行政、管理、及領導的範式帶來改變。本專研範圍為有志於從事教育領導及政策研究之專業人仕而設,並提供特定課程及探究指導。特定課程旨在讓學員理解教育領導與政策研究的理論基礎。探究部份旨在讓學員掌握研究的先進知識,展開具實用性及前瞻性的實徵性研究,為教育理論及實踐作出探究。本學系可為以下的專研範圍提供指導:政策分析及研究、高等教育、比較教育、教育經濟學、教育社會學、教育行政、管理及領導、學校改進及變革、及其他的相關學科或教育的議論等。
必修科目:
- 教育行政與政策的基礎
- 全球性脈絡下的學校改革
- 教育組織與領導
教育博士(教育心理學)是教育心理學最高專業學位,博士課程涵蓋教育心理學領域的主要專業知識和職業培訓,包括學習和教學的認知機制和動機過程;兒童和青少年的社會性及學術性發展,包括父母教養、文化影響等社會化過程;學生輔導和心理諮詢,包括有特殊需要學生的輔道;心理測量和教育評估。學生需要修讀大多數和這些專業知識相關的課程,並在其中一個方向或其他某個方向作學術研究 。
必修科目:
- 「學習的科學」專題研討
- 學校輔導與諮商的組織和實踐
- 「心理社會發展」專題研討
課程結構
學生須修畢21學分,呈交論文提案,並通過相關之公開講座演講,方可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詳情如下。
(i) |
必修科目
專研範圍:課程與教學 - PEDU7101, 7102, 7103 專研範圍:教育領導與政策研究 – PEDU7206, 7207, 7208 專研範圍:教育心理 – PEDU7307, 7308, 7309 |
9 學分 |
(ii) |
研究法相關科目
從下列科目修讀3-4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7001-7002, 7006-7007, 7011-7012, 7016-7017, 7303, 7304 (PEDU6404, 6405, 7303, 7304皆有先修科目。) |
6 學分 |
(iii) |
選修科目
學生應徵詢其導師意見,然後從教育學部開設之科目中選修2科(不包括PEDU8000)。 |
6 學分 |
(b) 由入學至完成論文期間,必須於每學期註冊PEDU8000一科。
學生須修畢21學分,方可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詳情如下。
(i) |
必修科目
專研範圍:課程與教學 - PEDU7101, 7102, 7103 專研範圍:教育領導與政策研究 – PEDU7206, 7207, 7208 專研範圍:教育心理 – PEDU7307, 7308, 7309 |
9 學分 |
(ii) |
研究法相關科目
從下列科目修讀4科:PEDU6003-6004, 6401-6406, 7001-7004, 7006-7009, 7011-7014, 7016-7019, 7301, 7302 (PEDU6404, 6405, 7301及7302皆有先修科目。) |
6 學分 |
(iii) |
選修科目
學生應徵詢其導師意見,然後從教育學部開設之科目中選修2科(不包括PEDU8000)。 |
6 學分 |
(b) 由入學至完成論文期間,必須於每學期註冊PEDU8000一科。
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
a. 修畢21 學分; 及
b. 於修畢21 學分後之18個月內呈交論文提案 ,並通過相關公開講座演講(PEDU8010)
本課程不設綜合資格考試
學生須修畢21學分,方可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本課程不設綜合資格考試。
(a) 學員每個學期必須達到研究院的評審要求。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頁: http://www.gs.cuhk.edu.hk 研究生學則13.0 中”成績低劣及退學”。
(b) 學員的累積平均積點必須不少於2.0,方可畢業。
(c) 學生於PEDU8000科目取得不合格成績,該生次學期將被列為試讀生。學生如連續兩學期被列為試讀生,將被要求退學。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頁:http://www.gs.cuhk.edu.hk
(d) 出席哲學博士週年專題研討 / 博士論文提案講座 (適用於2015-16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
- 全日制學生需於常規期限出席不少於15次哲學博士週年專題研討或博士論文提案講座。
- 兼讀制學生需在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後每學年出席4次哲學博士週年專題研討或博士論文提案講座。
(e) 學生須於修畢21 學分後18個月內修讀PEDU8010 (9學分),呈交論文提案並通過相關之公開講座演講,方可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博士候選人需在導師指導下,在規定時期內完成其論文,並參加有關論文之口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畢業。學生如未能於修畢21 學分後18個月內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可提供充足理由申請延長6個月。如學員最終未能在獲批期限內晉升為博士候選人,除非獲得院務會特別批准,否則將被終止學業。
(f) 研究生必須報讀由學能提升研究中心舉辦之有關知識產權及版權法的課程。這是一個在線模式課程, 詳情請參閱網頁: http://www.cuhk.edu.hk/clear/prodev/ipl.html
(g) 學員須修畢由研究及知識轉移服務處開辦之網上課程 (Publication Ethics), 並獲取有效證書, 方符合畢業要求。有關資料可參考網頁: https://www.research-ethics.cuhk.edu.hk/web/ (適用於2017-18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
(h) 研究生必須於第一學年完成並通過由學能提升研究中心舉辦之研究數據管理課程 (Basics of Research Data Management) 有關上述線上課程之詳情請參閱: https://www.cuhk.edu.hk/clear/download/IPL-Researchskills.pdf (適用於2022-23年或以後入學學員)。
(a) 學員每個學期必須達到研究院的評審要求。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頁: http://www.gs.cuhk.edu.hk 研究生學則13.0 中”成績低劣及退學”。
(b) 學員的累積平均積點必須不少於2.0,方可畢業。
(c) 學生於PEDU8000科目取得不合格成績,該生次學期將被列為試讀生。學生如連續兩學期被列為試讀生,將被要求退學。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網頁:http://www.gs.cuhk.edu.hk
(d) 出席哲學博士週年專題研討 / 博士論文提案講座 (適用於2015-16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
- 全日制學生需於常規期限出席不少於15次哲學博士週年專題研討或博士論文提案講座。
- 兼讀制學生需在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後每學年出席4次哲學博士週年專題研討或博士論文提案講座。
(e) 研究生在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後一年內,必須選修PEDU8010(9學分)及呈交論文提案,然後在導師之指導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其論文,並參加有關論文之口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畢業。
(f) 研究生必須報讀由學能提升研究中心舉辦之有關知識產權及版權法的課程。這是一個在線模式課程, 詳情請參閱網頁: http://www.cuhk.edu.hk/clear/prodev/ipl.html
(g) 學員須修畢由研究及知識轉移服務處開辦之網上課程 (Publication Ethics), 並獲取有效證書, 方符合畢業要求。有關資料可參考網頁: https://www.research-ethics.cuhk.edu.hk/web/ (適用於2017-18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
(h) 研究生必須於第一學年完成並通過由學能提升研究中心舉辦之研究數據管理課程 (Basics of Research Data Management) 有關上述線上課程之詳情請參閱: https://www.cuhk.edu.hk/clear/download/IPL-Researchskills.pdf (適用於2022-23年或以後入學學員)。
備註: 科目的授課語言主要為英語。授課語言將取決於師資安排。課程保留個別課堂授課語言之最終決定權。同學請於選科系統仔細查閱個別學科的授課語言。